关于规范文科实验室实训中心实验室管理的
通 知
有关二级学院:
文科实验实训中心成立以来,实验室涉及的专业和实验室、机房数量有较大增加。为方便上课,原二级学院所属实验室或机房部分教师持有钥匙,而且相互转借,甚至借给学生,已经造成混乱,影响实验设备的安全。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物资设备管理的要求,实验设备应严格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因此,文科实验实训中心决定对中心实验室和机房钥匙逐步进行更换,上课教师因特殊情况情况需实验室钥匙时应在中心签字领取钥匙,上课结束后应及时归还,以保证实验室和设备安全。
由于中心整合资源,实验室和设备变动较大。要求有关实验室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一起在本学期内对各实验室设备进行清查,做到账、物一一对应,保证正常教学和其它工作的需要,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特此通知
文科实验实训中心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