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中心和各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与研究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个实验工作人员和实验教师、学生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则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则。
二、对于初次来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和学生必须学习安全操作规则,掌握有关安全操作知识及安全用电知识。
三、在实验教学中,不得让学生在没有教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实验操作,教师私自离岗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相关教师负责。
四、实验室安全卫生实行定期检查,专人管理,各实验室负责人与中心签订《实验室管理责任书》,在其所属的范围内,必须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等安全工作。
五、大型、贵重、稀缺的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管理。
六、经批准的校外单位人员来中心和各学院实验室加工、协作、调试、实验等工作的,必须由本实验室人员或经办人员陪同,不得让外单位人员自行出入。
七、 如有盗窃和意外事故发生,各实验室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中心和学院领导、保卫处及学院主管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八、实验室、仓库及办公室等都不得留客住宿,临时人员在实验室工作,现场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
九、实验室应保持一个文明、整洁的教学、科研工作环境。仪器设备摆放要做到整齐、合理。实验桌整齐清洁。